【綠野征文“冰消雪融芳菲日”】我的死亡我做主(隨筆)
人“固有一死”。老百姓說“人死如燈滅”;佛教說“靈魂和魄的分離”;圣經(jīng)上說“塵歸塵,土歸土”等等。佛教說:“了生死。執(zhí)我者怕死,無我者解脫”;道家說:“方生方死,方死方生”,意思是說人生出來就是走向死亡,死亡就是走向生。南懷瑾說:“生則重生,死則安死”。莊子說:死是“小我合大我,我入自然,生死皆自然而然”。法國有個作家說“死亡是活人的權力”,說得好!“我的死亡我做主”就是要闡明并爭取自己最后的權力。
伴隨科學的發(fā)展,死亡已經(jīng)變得越來越不容易了?,F(xiàn)代醫(yī)術可以把人搞到在“生與死之間”,即“生不生死不死”,搞得“半生不死,半死不活”。甚至是把將死之人搞成植物人狀態(tài)也不讓其死去。這種到了不能享受人間的陽光、空氣、食物,不能清醒地與人交流,不能再有意義與家庭、社會時,只能承受痛苦的活著,再被親人和醫(yī)生強加上“創(chuàng)傷性的過度治療”,以此去延續(xù)沒有尊嚴、沒有生活質(zhì)量的生命。這種生命的延續(xù),滿載了自己和家人痛苦。親人和醫(yī)生造成這樣的結果,是孝順還是忤逆?是行善還是作惡?說到底,就是別讓老人失去最基本尊嚴而求死——這就是“尊嚴死”!我能在清醒活著的時候談一談自己如何保證尊嚴的死去,這就是自己的“生前予囑”或者說叫“死前予囑”。免得當自己身不能動、口不能語、想活活不了,想死死不成、大腦不再清醒,死亡之前任人擺布,承受痛苦而且失掉了尊嚴。
“放棄治療尊嚴死”——這就是自己做的“生(死)前予囑”的中心意思。由此,可以讓親人有明確的、不自責、良心安然的決定;如果自己沒有“予囑”,在“安樂死”還是非法的我們國家,沒有人愿意背上這責任、法律、道德和輿論及心里的負重。如果沒有自己的生前予囑,將死之人的病痛、經(jīng)濟負擔、道德評論、良心的自責等等,親人們是難以與自己心里的情感平衡的?!胺艞壷委熥饑浪馈边@七個字,實際是超越安樂死、尊重生命社會文明的大進步!
如果我倆中的一個人的身體得了大病,先要診斷清楚,看看是否是可以治療痊愈的病,我們說的治愈,是治療痊愈后可以保證有良好的生活質(zhì)量的,才叫治愈。如果治療后不能保證我們自己有良好的生活質(zhì)量,我說那就叫“過度治療”。如果是不可再獲得良好生活質(zhì)量的、不能醫(yī)治的病,一定要把診斷結果如實的告訴病者本人,不許隱瞞。堅決不進ICU即重癥加強護理病房!不做一切人工搶救等增加痛苦的“過度治療”。只可以采用減痛鎮(zhèn)靜的安慰措施。切記,我們杜絕瀕臨死亡時生命支持系統(tǒng)的使用。
一個人能“生有命、活明白、病的晚、死得快”就是有福之人——人的終老,就像來地球村旅游,我們旅游到終點了,旅游結束了。拜拜嘍,您那!